實現尼日利亞民族宗教和平共處

抽象

政治和媒體話語被宗教原教旨主義的有毒言論所主導,尤其是在伊斯蘭教、基督教和猶太教這三種亞伯拉罕信仰中。 亨廷頓 (Samuel Huntington) 在 1990 世紀 XNUMX 年代末提出的虛構和真實的文明衝突理論推動了這一主導話語。

本文採用因果分析方法來研究尼日利亞的民族宗教衝突,然後繞過這種流行的話語,提出相互依存的觀點,即三種亞伯拉罕信仰在不同的背景下共同努力,參與並提供解決方案不同國家本土背景下的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問題。 因此,本文主張採取一種將和平共處的邊界推向全新層次的方法,而不是充滿仇恨的優越性和支配性的對抗性論述。

簡介

多年來,全球許多穆斯林懷舊地註意到美國、歐洲、非洲和尼日利亞現代辯論的趨勢,特別是有關伊斯蘭教和穆斯林的辯論,以及這場辯論如何主要透過聳人聽聞的新聞報導和意識形態攻擊進行。 因此,可以輕描淡寫地說伊斯蘭教是當代話語的前沿,但不幸的是它被發達國家的許多人誤解了(Watt,2013)。

值得注意的是,伊斯蘭教自古以來就以明確的語言尊崇、尊重並維護人類生命的神聖不可侵犯。 根據《古蘭經》5:32,真主說:「…我們為以色列子孫規定,殺害靈魂的人,除非是為了謀殺或在地球上散佈禍害(以懲罰),否則他將如同殺害了全人類一樣;” 拯救生命的人就好像他為全人類賦予了生命…」(Ali,2012)。

本文的第一部分對尼日利亞的各種民族宗教衝突進行了批判性分析。 本文的第二部分討論了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間的關係。 也討論了影響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一些潛在關鍵主題和歷史背景。 第三節總結了討論並提出了總結和建議。

尼日利亞的民族宗教衝突

尼日利亞是一個多民族、多文化和多宗教的民族國家,有 2009 多個民族,有許多宗教團體(Aghemelo & Osumah,1920)。 自1967年代以來,尼日利亞在北部和南部地區經歷了多起民族宗教衝突,其獨立路線圖以使用槍、箭、弓、砍刀等危險武器的衝突為特徵,最終導致尼日利亞獨立。1970 年至 2005 年間的內戰(Best & Kemedi,1980)。 XNUMX 年代,尼日利亞(特別是卡諾州)飽受由一名喀麥隆神職人員策劃的邁塔辛穆斯林內部衝突的困擾,該衝突造成了價值數百萬奈拉的殺害、殘害和毀壞財產。

穆斯林是這次攻擊的主要受害者,儘管少數非穆斯林也同樣受到影響(Tamuno,1993)。 Maitatsine 組織將其破壞擴展到其他州,如1982 年的Rigassa/Kaduna 和Maiduguri/Bulumkutu、1984 年的Jimeta/Yola 和Gombe、1992 年卡杜納州的Zango Kataf 危機和1993 年的Funtua(Best,2001年)。 該組織的意識形態傾向完全脫離了主流伊斯蘭教教義,任何反對該組織教義的人都成為攻擊和殺害的對象。

1987年,北部爆發了宗教間和種族衝突,如卡杜納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間的卡凡昌、卡杜納和扎里亞危機(Kukah,1993)。 從1988 年到1994 年,一些象牙塔也成為穆斯林和基督教學生之間的暴力場所,例如卡諾巴耶羅大學(BUK)、扎里亞艾哈邁杜貝洛大學(ABU) 和索科托大學(Kukah,1993)。 1990年代,民族宗教衝突不但沒有減弱,反而加深,特別是在中帶地區,如包奇州塔法瓦巴萊瓦地方政府區的薩亞瓦豪薩人和富拉尼人之間的衝突; 塔拉巴州的 Tiv 和 Jukun 社區(Otite 和 Albert,1999 年)以及納薩拉瓦州的 Bassa 和 Egbura 之間(Best,2004 年)。

西南地區也未能完全免受衝突的影響。 1993年,12年1993月2005日選舉被廢除,已故的莫斯胡德·阿比奧拉獲勝,他的親屬認為廢除選舉是誤判,並剝奪了他們治理國家的機會,引發了一場暴力騷亂。 這導致尼日利亞聯邦政府安全機構與代表約魯巴族親屬的奧杜阿人民代表大會(OPC)成員之間發生暴力衝突(Best & Kemedi,XNUMX)。 類似的衝突後來擴展到尼日利亞南南部和東南部。 例如,尼日利亞南南部的埃格貝蘇男孩(EB)歷史上是作為伊賈文化兼宗教團體而形成的,但後來成為襲擊政府設施的民兵組織。 他們聲稱,他們的行動是因為尼日利亞國家和一些跨國公司對該地區的石油資源進行勘探和開採,這是對尼日爾三角洲正義的嘲弄,將大多數原住民排除在外。 惡劣的局勢催生了尼日爾三角洲解放運動(MEND)、尼日爾三角洲人民志願軍(NDPVF)和尼日爾三角洲治安維持會(NDV)等民兵組織。

在巴卡西男孩 (BB) 活動的東南部地區,情況也沒有什麼不同。 BB 是一個治安維持會,其唯一目的是保護伊博族商人及其客戶,使其免受由於尼日利亞警察無力履行其職責而導致的武裝劫匪的持續襲擊(HRW 和 CLEEN,2002 年) :10 )。 從2001 年到2004 年,高原州這個迄今為止和平的國家再次經歷了種族宗教衝突,主要是富拉尼瓦斯穆斯林(牧民)和塔羅-伽邁民兵(主要是基督教徒兼非洲傳統宗教信徒)之間的衝突。 最初是原住民與定居者之間的小衝突,後來當政客們利用這種情況算賬並在對抗他們所認為的政治對手時佔上風時,最終演變成宗教衝突(全球國內流離失所者項目,2004) 。 對尼日利亞民族宗教危機歷史的簡要回顧表明,尼日利亞的危機具有宗教和民族色彩,而不是宗教層面的單一印象。

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之間的聯繫

基督教-穆斯林:亞伯拉罕一神教信條 (TAUHID) 的追隨者

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源自於先知易卜拉欣(亞伯拉罕)在他的時代向人類宣講的一神論的普遍信息。 祂邀請人類歸向唯一的真神,將人類從人與人的奴役中解放出來; 人類對全能上帝的奴役。

安拉最受尊敬的先知爾撒(耶穌基督)(pboh)遵循了聖經新國際版(NIV)所報道的相同道路,約翰福音 17:3 「認識你,這就是永生,獨一的真神,就是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在聖經新國際版的另一部分,馬可福音 12:32 中說:「說得好,老師,」那人回答。 「你說神是獨一的,除了他之外再沒有別神,你說得對」(聖經學習工具,2014)。

先知穆罕默德 (pboh) 也以光榮的《古蘭經》112:1-4 中恰當地體現的活力、韌性和禮儀來追求同樣的普遍信息:「你們說:他是獨一的安拉; 安拉誰都沒有需要,誰都需要; 他沒有生育,也沒有被生育。 沒有人可以與他相比」(Ali,2012)。

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間的通用詞

無論是伊斯蘭教或基督教,雙方的共同點是,兩種信仰的信徒都是人,命運也將他們作為尼日利亞人聯繫在一起。 兩種宗教的信徒都熱愛自己的國家和上帝。 此外,尼日利亞人非常熱情好客、充滿愛心。 他們喜歡與彼此以及世界上其他人和平相處。 近年來,人們觀察到,惡作劇者用來製造不滿、仇恨、不團結和部落戰爭的一些強大工具是種族和宗教。 根據一方屬於分界線的哪一方,一方總是有相對另一方佔上風的傾向。 但全能的真主在《古蘭經》3:64 中告誡所有人:「你們說:有聖書的人們啊! 我們與你們之間達成共識:除了上帝,我們不崇拜任何人; 在我們中間,除了上帝之外,還有領主和贊助者。” 如果他們回頭,你會說:“請見證我們(至少)正在屈服於上帝的意志”,以達成共同的共識,推動世界前進(Ali,2012)。

身為穆斯林,我們囑咐我們的基督徒弟兄真正認識到我們的差異並欣賞它們。 重要的是,我們應該更關注我們一致的領域。 我們應該共同努力加強我們的共同關係,並設計一種機制,使我們能夠在相互尊重的情況下相互理解分歧領域。 身為穆斯林,我們相信安拉所有過去的先知和使者,對他們沒有任何區別。 關於這一點,真主在《古蘭經》2:285 中命令:「你說:『我們信仰真主以及向我們啟示的一切,以及向亞伯拉罕、以實瑪利、以撒、雅各及其後裔所啟示的一切,以及祂所啟示的教義。安拉賜給摩西和耶穌以及其他先知。 我們對它們中的任何一個都沒有區別; 我們服從祂」(Ali,2012)。

多元統一

所有人類都是全能上帝的創造物,從亞當(願主福安之)一直到當代和後代。 我們的膚色、地理位置、語言、宗教和文化等方面的差異是《古蘭經》30:22 中提到的人類動態的表現,因此「…祂的跡像是創造天地和萬物」。你的舌頭和顏色的多樣性。 對智者來說,這確實是有跡象的」(Ali,2012)。 例如,《古蘭經》33:59 說,穆斯林婦女在公共場合戴頭巾是宗教義務的一部分,這樣「…她們可以被認出而不是被騷擾…」(Ali,2012)。 雖然穆斯林男性應該保持留鬍鬚和修剪鬍鬚的男性性別,以區別於非穆斯林; 後者可以自由採用自己的穿著方式和身份,而不侵犯他人的權利。 這些差異旨在使人類能夠相互認識,最重要的是,實現其創造的真正本質。

先知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說:「無論誰在旗幟下為支持黨派事業、響應黨派事業號召或幫助黨派事業而戰,然後被殺,他的死亡就是因無知」(Robson,1981)。 為了強調上述陳述的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古蘭經》的一段經文,其中真主提醒人類,他們都是同一個父親和母親的後代。 至高無上的真主在《古蘭經》49:13 中從這個角度簡潔地總結了人類的團結:「人類啊! 我們從一男一女創造了你們,並將你們分成了國家和部落,以便你們可以彼此了解。 確實,在安拉看來,你們當中最高貴的人是最敬畏真主的人。 真主確實是全知的、全知的」(Ali,2012)。

尼日利亞南部的穆斯林沒有得到同行的公平對待,特別是政府和有組織的私營部門的穆斯林,這並不是完全錯誤的。 南方發生了多起針對穆斯林的騷擾、騷擾、挑釁和受害案件。 例如,在某些情況下,許多穆斯林在政府辦公室、學校、市場、街道和社區被諷刺地貼上「阿亞圖拉」、「伊斯蘭會議組織」、「奧薩馬·本·拉登」、「麥塔辛」、「伊斯蘭教法」和最近「博科聖地」。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尼日利亞南部的穆斯林遇到了不便,但他們所表現出的耐心、包容和寬容對於尼日利亞南部的相對和平共處至關重要。

無論如何,我們有責任共同努力保護和維護我們的生存。 為此,我們必須避免極端主義; 認識我們的宗教差異,謹慎行事; 表現出高度的相互理解和尊重,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機會,使尼日利亞人能夠彼此和平相處,無論其部落和宗教信仰如何。

和平共處

任何充滿危機的社區都不可能實現有意義的發展和成長。 尼日利亞作為一個國家正在博科聖地組織成員手中經歷可怕的經歷。 該組織的威脅對尼日利亞人的心靈造成了可怕的傷害。 該組織的卑鄙活動對國家社會政治和經濟部門造成的不利影響無法用損失來量化。

由於組織的邪惡和不敬虔的活動而給雙方(即穆斯林和基督徒)造成大量無辜生命和財產損失,這是不合理的(Odere,2014)。 至少可以說,這不僅是褻瀆的,而且是不人道的。 雖然尼日利亞聯邦政府在尋求持久解決該國安全挑戰方面所做的巨大努力受到讚賞,但它應該加倍努力並利用一切手段,包括但不限於讓該團體參與有意義的對話正如古蘭經8 章61 節所概括的:「如果他們傾向於和平,你也傾向於和平,並信賴安拉。 他確實是全聰的、全知的”,以便將當前的叛亂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Ali,2012)。

建議

保護宗教自由   

有人指出,38 年《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憲法》第 1(2) 和 (1999) 條中關於禮拜自由、宗教表達和義務的憲法規定很薄弱。 因此,有必要在奈及利亞推廣基於人權的方法來保護宗教自由(美國國務院報告,2014 年)。 尼日利亞西南部、南南和東南部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間的緊張局勢、衝突和由此產生的大火,大部分是因為該地區穆斯林的基本個人和群體權利遭到公然侵犯。 西北、東北和中北部的危機也歸因於該地區基督徒權利的公然侵犯。

促進宗教寬容和包容相反觀點

在奈及利亞,對世界主要宗教信徒反對觀點的不容忍導致政治局勢升溫並造成緊張局勢(Salawu,2010)。 宗教和社區領袖應宣揚和促進民族宗教寬容和對相反觀點的包容,作為深化國家和平共處與和諧機制的一部分。

改善尼日利亞人的人力資本發展       

無知是在豐富的自然資源中造成赤貧的根源之一。 再加上青年失業率不斷上升,人們的無知程度也加深。 由於尼日利亞學校不斷關閉,教育系統處於昏迷狀態; 從而剝奪了尼日利亞學生獲得良好知識、道德重生和高水平紀律的機會,特別是在和平解決爭端或衝突的不同方法方面(Osaretin,2013)。 因此,政府和有組織的私營部門需要透過改善尼日利亞人特別是青年和婦女的人力資本發展來相互補充。 這是 a 先決條件 實現一個進步、公義與和平的社會。

傳播真誠友誼和真誠愛情的訊息

宗教組織以宗教活動為名煽動仇恨是一種負面態度。 雖然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確實都宣揚「愛人如己」的口號,但這一口號在違約行為中更為明顯(Raji 2003;Bogoro,2008)。 這是一股壞風,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 現在是宗教領袖宣揚友誼和真誠之愛的真正福音的時候了。 這是將人類帶向和平與安全之所的交通工具。 此外,尼日利亞聯邦政府應採取進一步措施,制定立法,將國內宗教組織或個人煽動仇恨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

促進專業新聞和平衡報道

多年來,最近的研究表明,尼日利亞部分媒體對衝突的負面報道(Ladan,2012)以及僅僅因為某些人行為不端或犯下應受譴責的行為而對特定宗教形成定型觀念,會導致在像尼日利亞這樣的多民族和多元化國家,和平共處遭受了災難和扭曲。 因此,媒體機構需要嚴格遵守新聞專業道德。 必須對事件進行徹底調查、分析和平衡報道,避免記者或媒體機構的個人情緒和偏見。 當這一點付諸實施時,分歧的任何一方都不會覺得自己沒有受到公平對待。

世俗和信仰組織的作用

世俗非政府組織(NGO)和信仰組織(FBO)應加倍努力,作為衝突各方之間對話的促進者和衝突調解者。 此外,他們應該加強宣傳,提高人們對自己和他人權利的認識和認識,特別是和平共處、公民和宗教權利等(Enukora,2005)。

各級政府的良好治理與非黨派性

聯邦政府所扮演的角色無助於改善局勢; 相反,它加深了尼日利亞人民之間的民族宗教衝突。 例如,一項研究表明,聯邦政府有責任按照宗教界線劃分國家,使得穆斯林和基督徒之間的界線經常與一些重要的種族和文化分歧重疊(HRW,2006)。

各級政府應光明正大,在提供善政紅利時保持無黨派性,並在與人民的關係中保持公正。 他們(各級政府)在處理國家的發展項目和宗教事務時應避免人民的歧視和邊緣化(Salawu,2010)。

總結與結論

我相信,我們在尼日利亞這個多民族和宗教環境中的逗留既不是錯誤,也不是詛咒。 相反,它們是全能的上帝神聖設計的,旨在利用國家的人力和物質資源造福人類。 因此,《古蘭經》5:2 和 60:8-9 教導人類互動和關係的基礎必須是正義和虔誠驅動的,「…在正義和虔誠中互相幫助…」(Ali,2012)以及分別是同情和仁慈,「對於那些不因(你的)信仰而與你作戰,也不將你趕出家園的(非穆斯林)人,真主並不禁止你向他們表現仁慈,並以完全公平的態度對待他們:因為確實,上帝喜愛那些公平行事的人。 真主只禁止你們與那些因(你們的)信仰而與你們作鬥爭、將你們逐出家園或幫助(其他人)驅逐你們的人交朋友:至於那些(你們當中)轉向的人以友情對待他們,才是真正的罪人!” (阿里,2012)。

參考

阿赫梅洛 (TA) 與奧蘇瑪 (O) (2009) 奈及利亞政府與政治:介紹性觀點。 貝南市:Mara Mon Bros & Ventures Limited。

阿里 (2012) 《古蘭經》:指引與仁慈。 (翻譯)美國第四版,由 TahrikeTarsile Qur'an, Inc. 出版,美國紐約州埃爾姆赫斯特。

最佳,SG 和 KEMEDI,DV (2005) 尼日利亞河流和高原州的武裝團體和衝突。 《小型武器調查出版品》,瑞士日內瓦,第 13-45 頁。

BEST, SG (2001)「尼日利亞北部的宗教與宗教衝突」。喬斯大學政治學雜誌, 2(3); 第 63-81 頁。

最佳,新加坡 (2004) 曠日持久的社區衝突與衝突管理:尼日利亞納薩拉瓦州托託地方政府區的巴薩-埃格布拉衝突。 伊巴丹:約翰·阿切爾出版社。

聖經學習工具 (2014) 完整的猶太聖經 (CJB) [聖經學習工具 (BST) 首頁]。 線上提供:http://www.biblestudytools.com/cjb/ 造訪日期:31 年 2014 月 XNUMX 日,星期四。

東南部博戈羅 (2008) 從實踐者的角度管理宗教衝突。 和平研究與實踐協會 (SPSP) 第一屆全國年會,15 月 18 日至 XNUMX 日,尼日利亞阿布賈。

《每日信託》(2002),20 月 16 日星期二,第 XNUMX 頁。

ENUKORA, LO (2005)《管理卡杜納大都會的民族宗教暴力和地區分化》,AM Yakubu 等人(編輯) 1980 年以來尼日利亞的危機和衝突管理。卷。 2,第 633 頁。 巴拉卡出版社和出版有限公司

全球國內流離失所者計畫(2004)「尼日利亞,原因與背景:概述; 高原州,動亂的中心。

戈莫斯,E. (2011) 在喬斯危機吞噬我們所有人之前 在先鋒,3rd 二月。

人權觀察 [HRW] 與執法教育中心 [CLEEN],(2002 年) 巴卡西男孩:謀殺與酷刑的合法化。 人權觀察 14(5),瀏覽日期:30 年 2014 月 2002 日 http://www.hrw.org/reports/2/nigeriaXNUMX/

人權觀察 [HRW] (2005) 2004 年尼日利亞石油資源豐富的河流州發生暴力事件。 簡報。 紐約:人權觀察。 二月。

人權觀察 [HRW] (2006) “他們不擁有這個地方。”  尼日利亞政府對「非原住民」的歧視,18(3A),第 1-64 頁。

伊斯梅爾,S. (2004) 成為穆斯林:伊斯蘭教、伊斯蘭主義與認同政治政府與反對派, 39(4); 第 614-631 頁。

庫卡,MH (1993) 尼日利亞北部的宗教、政治和權力。 伊巴丹:光譜書。

蒙大拿州拉丹 (2012) 尼日利亞的種族宗教差異、經常發生的暴力與和平建設:重點關注包奇州、高原州和卡杜納州。 在愛丁堡憲法中心(ECCL)、愛丁堡大學法學院與人口與發展中心聯合舉辦的公開講座/研究報告和討論中發表的主題論文:透過法律建構差異、衝突與和平,卡杜納,於22 月XNUMX日星期四在卡杜納Arewa House 舉行。

《國家鏡報》(2014 年)30 月 43 日星期三,第 XNUMX 頁。

奧德爾,F. (2014) 博科聖地:解碼亞歷山大‧涅克拉索夫。 《國家報》,31 月 70 日,星期四,第 XNUMX 頁。

OSARETIN, I. (2013) 尼日利亞的民族宗教衝突與和平建設:高原州喬斯的案例。 跨學科研究學術期刊 2(1),pp.349-358。

奧蘇瑪,O. 和奧科,P. (2009) 千禧年發展目標(MDG)與國家安全的實施:策略思考。 在 2 發表論文nd 千禧年發展目標和非洲挑戰國際會議於 7 月 10 日至 XNUMX 日在阿布拉卡三角洲州立大學舉行。

OTITE, O. 和 ALBERT, IA,編。 (1999) 尼日利亞的社區衝突:管理、解決與轉變。 伊巴丹:Spectrum,學術協會和平工作。

RAJI, BR (2003) 尼日利亞民族宗教暴力衝突的管理:包奇州 TafawaBalewa 和 Bogoro 地方政府地區的案例研究。 未發表的論文已提交給伊巴丹大學非洲研究所。

羅布森,J. (1981) 米甚卡特·阿爾-馬薩比赫。 英文翻譯及註釋。 第二卷,第 13 章,第 24 冊,第 1022 頁。

SALAWU, B. (2010) 尼日利亞的民族宗教衝突:因果分析和新管理策略的建議, 歐洲社會科學雜誌, 13(3),pp.345-353。

田納西州塔穆諾 (1993) 尼日利亞的和平與暴力:社會與國家的衝突解決。 伊巴丹:尼日利亞獨立計畫以來的小組。

蒂比,B. (2002) 原教旨主義的挑戰:政治伊斯蘭與新世界的混亂。 加州大學出版社。

美國國務院報告(2014 年) “尼日利亞:平息暴力無效。” 《國家報》,31 月 2 日,星期四,第 3-XNUMX 頁。

瓦特,WM (2013) 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與現代性(RLE 伊斯蘭政治)。 勞特利奇。

本文於 1 年 1 月 2014 日在美國紐約市舉行的國際民族宗教調解中心第一屆民族和宗教衝突解決與和平建設國際年會上發表。

標題: “在尼日利亞實現民族宗教和平共處”

主持人: Imam Abdullahi Shuaib,尼日利亞拉各斯 Zakat 和 Sadaqat 基金會 (ZSF) 執行董事/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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